豆瓣網最高評分9.2,《隱秘的角落》無疑是今年口碑與收視率雙豐收的大熱劇。隨著劇集的火爆熱播,與該劇有關的事件及其主創人員引發廣泛熱議。劇集播出至今已數月,8月19日,一則“編劇起訴隱秘的角落出品方侵權”的消息登上了新浪微博熱搜榜單,吸引了多方注意。
原來,8月19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下稱海淀法院)官方微信公號發布了一則名為《稱<隱秘的角落>擅用其獨創內容,兩編劇起訴侵害作品署名權》的消息。該消息顯示,因認為《隱秘的角落》攝制單位霍爾果斯萬年影業有限公司(下稱萬年影業公司)及出品公司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愛奇藝公司)使用自己的獨創內容構成侵權,王先生和楊女士二人以侵害作品署名權為由,將萬年影業公司及愛奇藝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在涉案電視劇及官方信息處(包括但不限于電視劇片頭、片尾、海報、豆瓣網、時光網、百度百科等頁面)將原告署名為編劇;賠禮道歉并在官方微博賬號、愛奇藝網顯著位置發表更正編劇署名聲明,賠償維權費用8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據海淀法院消息,該案中,原告王先生和楊女士訴稱,二人與萬年影業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簽訂《網劇編劇聘用合同》,合同約定萬年影業公司聘請原告王先生、楊女士擔任網劇《隱秘的角落》(原著《壞小孩》)的編劇,該網劇共12集,委托人負責創作其中8集分集大綱及劇本。合同簽訂后,原告完成了合同約定的編劇工作,包括8集分集大綱及3集劇本、故事大綱、人物小傳等,并根據萬年影業公司的要求進行了修改。在此過程中原告向萬年影業公司交付了大量包含其獨創性表達的文件資料。2019年1月31日,萬年影業公司基于自身原因與原告終止合作,同時明確表示最終播出的網劇所用劇本不會使用原告的工作成果。2020年6月,原告在愛奇藝公司的愛奇藝平臺上觀看其出品的網劇《隱秘的角落》時發觀,該網劇中大量橋段、臺詞、人物塑造、運鏡等內容使用了此前向萬年影業公司提供的屬于原告的獨創內容。原告王先生和楊女士認為,原告為創作該劇劇本付出了艱苦卓絕的努力,創作的內容及橋段成為涉案電視劇重要的組成部分,深受廣大觀眾的喜愛。萬年影業公司、愛奇藝公司在原告與萬年影業公司終止合作后,擅自在拍攝過程中使用原告創作的內容,但播出時并未將原告署名為編劇,嚴重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權。
消息一出,引發廣泛熱議,8月20日,與該事件有關的一則“隱秘的角落主創否認侵權”的消息又登上了新浪微博熱搜榜單。
《隱秘的角落》導演辛爽、劇本策劃胡坤、編劇潘依然、編劇孫浩洋均在新浪微博發文回應“編劇起訴隱秘的角落出品方侵權”一事,否認侵權,稱法律會證明一切。
其中,導演辛爽表示:“本來不想幫人蹭熱度,但本著保護編劇團隊的原則必須要說一下事實,任人炒作才是對編劇這個行業最大的不尊重。”辛爽稱,在他進入項目工作期間一直到項目結束為止,他見過的、跟他一起工作過的編劇團隊只有劇本策劃胡坤、編劇潘依然、編劇孫浩洋,編劇陳驥。從他參與編劇團隊的第一次劇本會開始,一直到他開機拍攝時每一集的劇本至少已經是第七稿,有些集已經是第八稿第九稿,每一稿都是他上述提到的編劇們拼了命在寫,沒有槍手,且都已經在片頭片尾編劇職務中署名,沒有遺漏。劇本中基礎的人物、事件均改編自紫金陳小說《壞小孩》,其中人物上最大的變化是原作“丁浩”替換成現在的“嚴良”,此部分思路由編劇孫浩洋提供。
針對該事件,萬年影業公司也發表了一紙聲明,稱該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通過海淀法院微信公號得知被訴,萬年影業公司一向尊重知識產權,尊重創作者勞動成果,尊重法治與契約精神。截至該聲明之日,該公司尚未收到任何與該案件有關的起訴狀、證據等訴訟材料。在經海淀法院正式送達后,該公司會基于具體案情積極應訴。該案件尚未經審理,就因詆毀、歪曲事實而給該公司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該公司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利。
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其中署名權屬于著作人身權之一,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記者注意到,著作權法修正案中保留了這一規定。
司法實踐中,與署名權相關的著作權糾紛時有發生,除了未在影視劇中署名的爭議外,還有未在影視劇海報、片花中署名的爭議。近年來發生的《九層妖塔》著作權糾紛案、《羋月傳》編劇署名糾紛案等熱點案件均與署名權有關。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本報將持續關注案件后續進展。(本報記者 呂可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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